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厦门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水运工程建设原材料抽检及水运工程实体验证性检测资格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水运工程建设原材料抽检及水运工程实体验证性检测资格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Z-2019-0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水运工程建设原材料抽检及水运工程实体验证性检测资格采购项目;拟招数量:5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询价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指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询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询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询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询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提供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提供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提供以上两项有效证书的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声明: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9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9年06月21日 09:00至2019年06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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