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路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报废资产评估机构选聘项目
2021-06-07
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高路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报废资产评估机构选聘项目 | 项目编号 | 09FW20210141 | 项目概况 | 负责采购方生产、非生产物资报废处置,报废资产原值合计7764859.67元。 资产地址:卓资山收费所、绕城高速养护所、旗下营南收费所、新店子北收费、所昭君收费所、金山收费所、呼和浩特收费所、机械队(金川)、毕克齐收费所、盛乐养护所、呼和浩特南收费所、一间房养护所(金川)、呼和浩特西收费所、呼和浩特分公公司机关科室(呼市)、碌碡坪养护所、呼和浩特收费所、白塔收费所、兵州亥收费所、梨花镇。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会员: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履约中无违约情况(包括法律纠纷、责任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等);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及本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审核(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2、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人员配备:注册评估师2人以上(含本数);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评估报告出具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书。 如本次资产处置未成交,评估报告过期,成交单位须免费重新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书。 | 付款方式 | 人民币转账 | 报名时间 | 2021年6月7日09:00至2021年6月9日23:59:59 | 审查资料 | 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报名资料发送扫描件加盖公章;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方提交原件); 4、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人员配备、报告出具时限等)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的承诺(格式自拟)。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电子邮件发送资料扫描件。 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2021年6月7日9:00至2021年6月10日10:00(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即可报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38800元,限价均包含税金、人员超旅费等项目过程中所有费用,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方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方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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