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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一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基础设施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2017-08-02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一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基础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精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受采购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一中学的委托,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一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基础设施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招标。

本项目招标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一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基础设施采购

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YNJC-17-090297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工期承诺: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四、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质保期:20年

五、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七、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满足项目产品、设备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所投产品、设备,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

3、供应商必须从事过学生宿舍基础设施制作或销售,否则不具备报名资格。供应商按照产品售后服务规范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供应商具备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4、成交人须将本次采购的全部产品按采购人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安装后,协助使用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对全部所采购清单内的全部产品进行验收。

5、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针对本次项目的产品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提供生产商声明书)。

6、供应商如果属于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小微企业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7、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节能环保产品有效证明材料,不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无须提供。

8、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属于自主创新产品,须提供自主创新产品有效证明材料,不属于自主创新产品无须提供。

9、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投标时必须在分项报价表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生产厂家名称。

10、本项目要求优质化服务,投标人须二十四小时内响应招标人要求,办公场地有一定规模(自有的附房产证、租用的附租用协议);

11、委托代理人与企业签订的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

12、针对本项目厂家授权委托书须提供产品的质检证明;

十、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报名和电子报名同时进行。

1、纸质报名

1.1、请各报价申请人于2017年8月02日至2017年08月04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云南精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7楼7001室)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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