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三明市分公司2021年-2023年废旧物资回收处置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三明市分公司2021年-2023年废旧物资回收处置项目(05-10-04C-2021-D-D1642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合作单位针对废旧物资进行拆除并且回收,预估2021年-2023年含税回收预算156166元。
序号 | 废旧物资分类 | 不含税回收单价最低限价(元/吨) | 每年预估数量(吨/年) | 每年预估不含税回收总价 (元/年) | 税率 | 每年预估含税回收总价(元/年) |
1 | 铝芯电力线、美化天线 | 8000 | 1.6 | 12800 | 13% | 14464 |
2 | 铜芯电力线(缆)、馈线、铠装电力电缆等 | 40000 | 0.1 | 4000 | 4520 | |
3 | 废旧电源设备,嵌入式开关电源(内含开关电源)、壁挂式开关电源(内含开关电源)、组合式电源、整流模块、电源监控设备、交流配电箱(内含开关电源)、油机切换箱(内含开关电源)等 | 3500 | 0.2 | 700 | 791 | |
4 | 废旧铁件类,包括各型铁塔塔身、铁塔抱杆,电缆交接箱、 铁塔支架、天线支架、铁架、钢绞线、接地线、室内外走线架,铁塔平台护栏、美化天线(内的铁制构件)等 | 1600 | 16 | 25600 | 28928 | |
5 | 废旧机柜,包括开关电源柜(不含开关电源的空柜)、室外一体化机柜(不含开关电源的空柜)、室内外机柜(不含开关电源的空柜)、电池柜(不含电池的空柜)等 | 2000 | 13 | 26000 | 29380 | |
含税回收总价(元/年) | 78083 | |||||
服务时长 | 2年 | |||||
含税回收总预算(元) | 156166 |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8本项目最低限价
□不设置最低限价
■设置最低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回收单价最低限价”,供应商报价低于“不含税单价回收最低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2.1采购范围: 采购合作单位针对废旧物资进行拆除并且回收
2.2合同期限:2021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如铁塔总部或省公司下发集采通知,则框架协议提前终止。)
2.2提货要求: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废旧物资处置订单后,应与采购方对接人员确认提货时间,在10个工作日内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现场回收货物。(具体以供应商承诺为准)
2.3提货地点: 三明及全区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与本项目相符的范围。【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2)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回收废旧物资经营权(须经公安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评审依据: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项目类似的相关业绩经验,提供至少1份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相关业绩合同。【评审依据: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复印件/扫描件。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框架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框架金额(若有)、合同签章页),以及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为准;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不清晰或者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4)提货要求: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废旧物资处置订单后,应与采购人对接人员确认提货时间,在10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回收货物。(具体以供应商承诺为准)【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5.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8月16日14时30分至2021年08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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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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