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1年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1年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1ZT0502049)
1.2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项目概况:本拟采购项目所需的汽车租赁服务,租赁起三年,车辆数量1,车辆厂牌型号2021款EV 400KM豪华型,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预算17.55万元(不含税)。
1.4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名。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75,500.0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2周内提供服务。
2.3合同有效期:三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应答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应答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管理局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6应答人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宁波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版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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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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