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21年静音发电车租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21年静音发电车租赁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21年静音发电车租赁服务项目(05-10-04D-2021-D-D17179C01)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5.1实施内容:
本次拟采购1辆静音发电车租赁服务:
服务内容 | 预估数量(辆) | 服务年限(年) | 不含税单价(元/年/辆)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静音发电车租赁服务 | 1 | 3 | 46699.96 | 140099.88 | 13% | 158312.86 |
注:(1)预估采购金额不含税总价为140099.88元,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为3%)元。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及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参选方参选报价高于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或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价格为交钥匙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安装费、运费、运保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除此之外买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6 标段划分:
R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R一家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及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参选方参选报价高于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或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拟采购1辆静音发电车租赁服务
2.2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完成供货,具体供货周期以中选供应商承诺函为准。
2.4交货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具体以实际订单地点为准。
2.5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服务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对于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信息的,还需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3.2发票承诺: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签章】。
3.3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采购项目参选。【评审依据: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表】。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 “禁止交易企业”的。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签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签章】。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评审依据:(1)参选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资质;(2)若参选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且每个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品牌;(例如:若参选人同时报名3个标包,则该3个标包的代理品牌应为同一品牌。)(3)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签章】。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支付比选文件费。具体如下:
5.1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5.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8月31日17时30分至2021年09月0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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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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