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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青海铁塔2021年太阳能发电设备及服务(海南、果洛、玉树、黄南)补采项目比选公告
2021-09-27

青海铁塔2021年太阳能发电设备及服务(海南、果洛、玉树、黄南)补采项目比选公告

青海铁塔2021年太阳能发电设备及服务(海南、果洛、玉树、黄南)补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青海铁塔2021年太阳能发电设备及服务(海南、果洛、玉树、黄南)补采项目(项目编号:ZBTX-2021-TT032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1.5 采购项目概况:青海省4个地市(海南、果洛、玉树、黄南)基站太阳能发电设备及服务采购。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中选1人,份额100%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80万元(含税),本项目不含税基准价详见下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折扣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产品名称

单位

增值税税率(%)

不含税价(元)

太阳能组件新建(元/WP)

WP

13%

8.70

太阳能组件搬迁(元/WP)

WP

9%

3.82

太阳能控制器新建(元/A)

A

13%

49.50

太阳能控制器搬迁(元/站)

9%

1620.00

控制器充电模块50A(元/个)

13%

1410.00

控制器充电模块100A(元/个)

13%

2300.00

太阳能220V交流输出模块(元/个)

13%

855.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太阳能发电设备及服务采购,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

2.3设备材料到货期:乙方接到采购订单后10日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质保期限:产品质保期为2年。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五章 采购需求相关参数要求。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五章 采购需求相关参数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报告复印件。

3.6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2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加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

3.7资质证书:应答人需具备拟应答产品(太阳能组件,太阳能控制器,控制器充电模块50A,控制器充电模块100A,太阳能220V交流输出模块)的泰尔认证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8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应答。

3.9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青海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参与应答的需提供原厂商授权函。

3.12其它要求: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电子谈判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获取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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