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永康智慧森防系统集成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永康智慧森防系统集成项目(项目编号:JHBX2021078)
1.2比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1.3比选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永康智慧森防系统集成服务,包括铁塔高位视频校验监控系统、留痕系统、疫木车辆自动报警、政务云资源等采购内容,采购预算32万元(含税)。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9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10服务期限:60天内完成平台搭建
1.11平台维保期:1年
1.12服务地点:金华永康
2.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如下: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参选人须具备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视频监控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订单/发票/结算单证明。(合同证明材料需提供如下内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及相应的订单(委托书)/业主出具的合同结算书/发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中国铁塔列为浙江省金华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 10 月11 日至 2021 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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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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