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国有资产清查审计服务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国有资产清查审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ZD2021ZCQC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宿先生 秦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316-5906278 19932670927 152491820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宿先生 秦女士 0316-5906278 19932670927 152491820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宿先生 秦女士 0316-5906278 19932670927 15249182051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93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及编号: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国有资产清查审计服务采购公告(LZD2021ZCQC001)。
2.项目内容、完成时限等要求:
廊坊中心(机关和辽阳基地)国有资产清查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账务清理、财产清查。
账务清理:是指对我中心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财产清查:是指对我中心(廊坊中心、辽阳基地)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项目完成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法企业;
3)供应商独立法人必须为中国公民或中国企业;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
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 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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