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铁塔2021年肥东县长临河镇蓝藻视频监控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合肥铁塔2021年肥东县长临河镇蓝藻视频监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H-TT-HF-202100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5.1采购内容: 合肥铁塔肥东县长临河镇蓝藻视频监控服务采购,包括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的硬件采购及安装服务、设备调试、系统集成服务及后期运维服务等。基本实现对长临河镇巢湖沿岸的视频监控全覆盖。
1.5.2采购规模:预估含税采购金额为49.97万元。
1.5.3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包一: / ;标包二: /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总价合计最高参选限价为499700.00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肥东县长临河镇蓝藻视频监控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安徽省肥东县。
2.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工、交付使用并接入到合肥市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
2.5免费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7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3.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参选人须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视频监控类似业绩。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原件备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且参选人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列入安徽铁塔及其分支机构负面行为清单或明文规定的业务禁入期的供应商。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8日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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