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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灌云仲集机房-落地角钢塔基站洪评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19-08-08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灌云仲集机房-落地角钢塔基站洪评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T-2019-1501),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组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满足商务及技术规范要求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与应答。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总预估金额:4万元(含税)。

1.2、洪评对象及范围:灌云仲集机房-落地角钢塔基站,为63米落地角钢塔,配套为机房配套,该站位于灌云县下车镇仲集村,距离通榆河5米左右。

1.3、洪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淮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淮委防洪评价报告评审管理办法》、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等。

1.4、洪评报告编制时间:成交人应于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评价及行政审批。若无法按时完成资料收集且无法保证完成交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5、实施区域:连云港市。

1.6、交付成果: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包括洪评报告文本、图纸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成交人数量、份额划分:成交人为1人,份额100%。

1.9、合同期:1年。

1.10、最高限价:含税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二、应答人资格条件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如应答人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有效的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应答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丙级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资质;

2.3、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并提供“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4、2017年1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日无“失信被执行”记录(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 )核查;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代理应答。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至投标截止日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前述事故等级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认定);

(5)应答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有根本违约行为(以仲裁文书、生效判决等国家权力机关文书为依据)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须提供承诺函,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者成交资格;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即使获取询价文件,报价也将被否决。

三、获取询价文件

本项目询价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售

3.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8日09时00分至2019年8月1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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