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制安分局山西河曲项目采购一批商品混凝土,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山西河曲风电场一期100MW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施工范围主要是5条主干线的塔材、线缆及金具等材料采购及安装工作,本次采购的商品混凝土主要用在铁塔基础浇筑。2.2.采购范围:采购一批C30商品混凝土。
2.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3300 | |
合计 | 3300 |
2.4.交货时间: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详细供应数量和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2.5.交货地点: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沙泉乡双神堂村水电五局项目部施工现场。
2.6.质量技术要求:
必须符合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
2.7.付款方式:
2.7.1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按照每月买方商品混凝土使用量进行结算后支付,付款前卖方向买方提供收据及发票扫描件,待买方付款到账后卖方将收据和发票原件提供给买方。
2.7.2质保期:至工程验收合格后1年。
2.7.3报价组成:以上报价格为到达现场,报价中含3%增值税、国内运输保险费、包装费、运输费等交车前的所有费用。
2.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注册资金: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3.2.报价人能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报价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询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材料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3.4.报价人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6.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7.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8.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