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福州第七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福州第七中学食堂设备采购 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第七中学食堂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XWT-2017-128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食堂设备采购
数量:1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艺水平:产品外观无杂色,无明显划痕,无明显凹凸坑,表面光净、平整,砂纹一致。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2017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经营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均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3)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报价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13】39号)文件第四条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属家具项目下的家具采购,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合格的供应商。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9803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