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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三岔河镇集镇建设滨河路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7-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庆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的“凤庆县三岔河镇集镇建设滨河路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C530921201700020)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招标编号:  ZC530921201700020号

(二)项目名称:凤庆县三岔河镇集镇建设滨河路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序号

产品名称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数量

(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交货地点/备注

1

太阳能路灯

灯杆高6米,太阳能板100W,胶体电池100AH,光源30W,控制体10A。

37

3800

140600

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2

庭院灯

灯杆高4米,太阳能板100W,锂电池50AH,光源120W*2。

30

3800

114000

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合计

67

254600

(三)采购项目及内容: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采购预算价:25.4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需提供1项类似业绩;

(四)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质保五年);

(五)省外企业须在云南省内有经注册登记的办公场所;

(六)在我县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的价格不能高于同品牌货物本地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均价的取消中标资格;
  (七)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八)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近三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九)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此招标项目为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招投标试点项目(电子与纸质招投标同时进行),请申请人于2017 8 15 日上午09:00时至2017 8  17 18: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现场报名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询价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13208836779)。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请申请人于2017 8  15 日至2017 8  17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厅 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所属行政区域内的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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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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