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010-19076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沁北电厂向主城区供热项目首站及中继站补偿器设备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沁北电厂向主城区供热项目工程位于河南省济源市境内,此工程在沁北电厂新建配套建设热交换站一座,将电厂热电联产机组采暖抽汽换成高温热水作为城区集中供热介质,由电厂引出DN1200的供热主干网向南敷设至东二环路,并沿东二环路向南敷设至济源市城区,主干网沿途引出分支供周边采暖热用户用热。工程新建供热主干网管道长度为2×11.5km,支干网管道长度为2×11km,管网管径为DN150~DN1200。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沁北电厂向主城区供热项目工程首站及中继站所需补偿器。
3、采购数量:见以下设备采购一览表。
补偿器设备采购一览表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焊接直埋型无推力套筒补偿器 | DN1200 补偿量250mm | 2 | |
焊接架空管道旋转补偿器 | DN1200 | 8 | |
法兰连接波纹补偿器 | DN600、DN700 补偿量100mm | 16 |
5、交货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沁北电厂向主城区供热项目施工现场。
6、技术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的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1.2投标人不接受代理商。
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供热等类似工程的首站及中继站设备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最少在 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组织同种类设备货源的专业人员的能力和经验。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具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7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信息。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