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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孟定镇新华书店综合楼拆除工程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17-08-22

YNHHZB2017006临沧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孟定镇新华书店综合楼拆除工程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致: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规定,云南辉河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临沧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临沧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孟定镇新华书店综合楼拆除工程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现诚邀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与投标,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沧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孟定镇新华书店拆除工程采购项目

    2、建设地点:孟定镇中缅路

    3、结构类型:砖混(三层)

    4、建筑面积:  585.49平方米

    5、工程说明及工作内容

   1)对该楼进行整体拆除,基础部分拆除至现状室外地面以下±0米,拆除后建筑垃圾外运,场地清理整平。投标单位应详细勘察建筑物现场及详细阅读施工图纸,进行严格测算确定投标价款。

   2)投标单位负责办理该楼的房屋拆迁手续(拆迁许可证)及灭籍手续,并自行负担所需费用。

   3)在垃圾外运过程中,负责与当地政府及居民的协调工作,若发生费用承包方自行承担。

   4)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行人安全,必须采取措施进行保护,相应的措施费承包方自行承担。

   5)承包人在施工前要对其在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6)承包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

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7)承包人承包此项工程,要对屋面施工人员进行保险,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临沧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孟定镇新华书店综合楼拆除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共设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投标段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拆项、漏项。

     6工期必须在2017年10月10以前完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省外建筑业施工企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入滇登记证。

4、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5、投标人提供近几年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6、由投标人所在当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以供查验;

    7、有关投标人目前和过去2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隐瞒者视为废标。

三、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及采购预算

1、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822日至20178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询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到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查询和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1)谈判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谈判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至今5人以上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

 (7)2016年以来连续6个月缴税凭证原件;

 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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