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秀屿区南日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秀屿区南日镇护栏维护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秀屿区南日镇护栏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PTHS201704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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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维护要求 | 最高单价限价 |
1 | 1-1 | 秀屿区南日镇护栏维护项目 | 1、隔离护栏 (1)高1100,底盘30公斤铸铁 (2)镀锌钢板纯聚酯粉末喷涂 2、活动式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 3、隔离护栏 (1)高800,底盘30公斤铸铁 (2)镀锌钢板纯聚酯粉末喷涂 4、活动式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 5、隔离护栏 (1)人行道道口 (2)镀锌钢板纯聚酯粉末喷涂 6、活动式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 7、警示灯:警示灯安装 8、警示灯安装 9、每天需至少巡视一遍 | 205.20元/米 |
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 维护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维护地点: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按每个月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数量结算,在招标人验收合格基础上,以报价承诺函中报的维护单价 元计算。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缴纳壹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投标方必须是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请提供投标方合格有效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税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近三年内没有被本市县及以上有权行政机关限制投标的(含被限制投标期满的)。5)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6)投标人必须提供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投标项目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告知函原件须与投标材料一并提交,单独密封)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9月01日 16:56 至 2017年09月08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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