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分局(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项目采购一个钢筋数控加工中心,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于九江北站(不含)至合江站(预留),线路约长43.17km,土建工程共8个工区,我单位承建土建3、4工区,其中土建3工区施工内容为西航港客运中心站、双西风井、双西盾构8.2km,土建4工区施工内容为温家山车站、西温盾构10.2km、西温1、2号风井、西温明挖252m、温牧明挖239m。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 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钢筋数控加工中心。
2.3.采购数量:
序号 | 项目 名称 | 计量 单位 | 工程 数量 | 建筑 高度 | 墙体 工程 | 地面 | 地坪 | 耐火 等级 | 屋面防水等级 | 备注 |
1 | 钢筋加工棚 | m2 | 3000 | 12.05m | 彩钢板墙面 | 彩色水磨石地面 | 普通防滑地砖 | 二级 | Ⅱ级 | 详细要求及参数详见附件图纸 |
合计 | 3000 | |||||||||
说明: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实际工程需求量为最终采购量,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询价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2.4.交货时间:按照买方要求进场,自进场之日起20天内安装完成。
2.5.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水电五局19号线项目施工现场
2.6.钢筋数控加工中心质量技术要求:
2.6.1技术要求:
(1)建筑结构形式:采用桁架体系,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为戊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车间钢结构基底面积为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室外地坪到屋脊梁顶与檐口柱顶的平均高度)为12.05m,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
(2)墙体要求:3.1 ±0.00米以上为彩钢板墙面,(1)±0.00标高以上采用800型铁灰单层彩钢板,墙面板基材厚度为0.5mm;彩钢板墙面檩条采用C型檩条。
(3)屋面工程:屋面工程按《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执行,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屋顶为有檩屋盖,采用C型檩条,屋面板为760型(暗扣)0.6mm(基板)彩钢板,屋面排水为自由散排水,屋面工程施工应按工序、层次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层次的作业,下道工序。
(4)地面工程:采用彩色水磨石地面,地坪采用普通防滑地砖。
(5)门窗工程:门窗制作应按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验收规程执行;门、小门采用成品市购,大门采用电动彩钢卷帘门,防火门应由专业厂家制作。
(6)室外工程:室外散水坡遇阴阳转角或直线长超过6米时,应留20宽施工缝,散水与外墙间设通长缝,缝宽10,缝内满填嵌缝油膏;回填土必须分层回填夯实,填土内不得含有杂质和>50mm的土块,回填土厚度采用机械夯实时,每层填土为300时夯实后厚度≯200,采用人工夯实时,每层填土为200夯实后≯150,填土压实系数≥0.9,边界处须补夯密实。(施工时所用砂浆均为预拌砂浆)
(7)油漆工程:钢构件油漆做法为11J312-5146/85,除镀锌构件外,制作前应对钢构件表面进行彻底的除锈、去尘 、去污处理,然后进行喷砂(抛丸)除锈处理,不能手工除锈,除锈质量等级应达到国标GB8923-88中Sa2.5级标准;凡外露铁件均要除锈,防锈漆打底,外漆面漆;预埋防腐木砖需满浸水柏油,预埋铁件均刷防锈漆二度。
(8)钢结构防火工程:耐火等级为二级,构件的防火极限为柱2.5小时,梁1.5小时。钢结构柱梁(含檩条)表面刷相应厚度防火涂料满足构件的防火极限要求。
(9)施工要求:采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单位除按本施工图施工外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并提供准确的技术资料档案。
(10)所有建筑物外观要求及其他未说明事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及文明工地建设标准为准。
2.6.2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2)符合国家其他要求及标准,满足竞标人其他技术要求。
(3)投标人保证满足《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1-2003》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
(4)建筑物所有钢结构表面涂防锈漆,连接牢固,不变形。
(5)竞标人进行基础施工时,投标人负责派人到现场指导竞标人完成施工所需要的预埋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2.7.付款方式:
2.7.1.结算:工程完工后,询价人组织验收,按约定的验收标准计量结算。计量方式为按照建筑面积计量,以实际验收工程量为准(钢筋加工中心外围长*宽)。
2.7.2.投标人根据《材料结算单》向询价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
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发票必须符合询价人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询价人提供)。投标人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询价人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7.3. 采用网上转账方式付款。合同完工后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支付,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实际结算金额的30%,最后一次支付实际结算金额的35%,剩余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供方。质保期为两年(自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竞标人根据资金情况在支付时考虑承兑汇票,原则上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不超过中标总金额的30%,承兑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7.4.询价人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投标人货款。如遇到询价人业主工程结算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询价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延期支付的,投标人应予理解和支持,不应因此停止材料供应,且不得以此作为询价人违约的依据进行索赔。
2.7.5.质保金: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自供货完成后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与后续货款一同无息退还,此质保期为投标人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不作为免除投标人质量责任的依据。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相关资质。产品取得第三方权威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2016-2018)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9年11月02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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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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