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股受采购人委托,对一批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进行采购,经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由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现在以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采购项目编号:XWCGXJ(2017)H23
2、 采购项目名称:宣威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3、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交货地点:宣威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4、 付款方式:合同所载货物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向交易中心提供《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由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5、投标保证金:详见询价文件。
6、 采购人及项目预算: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 |
宣威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 745,599.00元 |
7、 供应商报价时间:2017年 9 月 21 日15:00 (北京时间)
供应商报价地点: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一。
8、公告发布期间:2017年 9 月 13 日-2017年 9 月 20 日。
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9、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工商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标志服生产或从事本项目所必需的各种资质;
(4)企业必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5)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6)提供三年内在全国无违法记录声明及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提供2017年六月份以后(含六月份)与国标相符合的省级及省级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①大檐帽、②大檐凉帽、③卷檐帽、④卷檐凉帽、⑤春秋常服、⑥春秋常服配套衬衣、⑦冬常服、⑧春秋夹克执勤服、⑨冬夹克执勤服、⑩夏制式短袖、⑪夏制长袖、⑫单裤、⑬裙子、⑭单皮鞋、⑮棉皮鞋、⑯领带、⑰腰带、⑱连帽雨衣(含雨鞋)、⑲城市管理执法反光背心检验报告与相应检验报告的发票或收据。
(8)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 月 14日至2017年 9 月 18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三年内在全国无违法记录声明,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017年六月份以后(含六月份)与国标相符合的省级及省级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①大檐帽、②大檐凉帽、③卷檐帽、④卷檐凉帽、⑤春秋常服、⑥春秋常服配套衬衣、⑦冬常服、⑧春秋夹克执勤服、⑨冬夹克执勤服、⑩夏制式短袖、⑪夏制长袖、⑫单裤、⑬裙子、⑭单皮鞋、⑮棉皮鞋、⑯领带、⑰腰带、⑱连帽雨衣(含雨鞋)、⑲城市管理执法反光背心检验报告与相应检验报告的发票或收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到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交易股(宣威市向阳街西段)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领取,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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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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