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市消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消防局提篮桥消防站车辆尾气排放收集系统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局提篮桥消防站车辆尾气排放收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GS-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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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消防局委托,为上海市消防局提篮桥消防站车辆尾气排放收集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项目编号:GS-2017-0315
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局提篮桥消防站车辆尾气排放收集系统项目
采购预算:36万元(超出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 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及时、周到的本地化技术支持,投标方应提供有效的证明;
- 须具有同类设备销售及安装和服务的经历和业绩;
- 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 被委托人身份证;
-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截图。
三、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6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并购买文件。
购买地点: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询价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询价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
委托单位:上海市消防局
联系地址:中山西路229号1308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21)28955394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
联 系 人:杨雪琳、翟文娟
电 话:(021)62373200
传 真:(021)62373380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3.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及时、周到的本地化技术支持,投标方应提供有效的证明;4.须具有同类设备销售及安装和服务的经历和业绩;5.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9月18日 09:30 至 2017年09月26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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