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采购新媒体运营服务 | 1 | 1、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人员配备;3、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信用查询结果截图;4、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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