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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门铁塔区域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12-03

本招标项目为:2020年江门铁塔区域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GDTT-ZB-2019-01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500万元人民币(含税)。采购预算为预估规模,最终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2020年区域一体化施工服务,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招标范围包括江门铁塔常规施工一体化业务范围内的项目(常规塔类、微站、室内分布系统、传输、通信设备、机房的项目,以及拆除与搬迁项目)、行业拓展业务的项目、能源经营业务的项目等施工服务。

本次采购范围不包括:①常规项目中如采购设备时已包含安装服务,则该项安装服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②大型项目专项(如高铁、地铁、大型室分);③对部分与铁塔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的大型业主单位所管理的地段范围内项目及其他创新类项目等专项。④专用变压器的建设安装施工。

1.3项目建设地点:江门市及各管辖区域。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6标段情况:本项目共分为9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可中1个标段,且一个中标候选人中标标段不得超过1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量不满足11个的,本项目招标失败。

序号

市分公司

标段名称

含税预算金额

(万元)

实施区域

1

江门

标段一

2150

新会区,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项目

2

江门

标段二

2050

开平市,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项目

3

江门

标段三

1900

蓬江区,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项目

4

江门

标段四

1900

台山市,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项目

5

江门

标段五

1600

鹤山市,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项目

6

江门

标段六

1250

江海区,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项目

7

江门

标段七

1150

恩平市,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项目

8

江门

标段八

250

江门市范围内所有学校地域的项目

9

江门

标段九

250

江门市范围内所有医院地域的项目

备注:标段一至标段七的具体实施区域不包括区域内所有学校和医院地域的项目,例如:标段一具体实施区域为新会区,标段一不包括新会区内所有医院和学校地域的项目。

1.7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报价表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以下A、B、C资质其中之一:

A: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B: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C: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

5)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非粤单位成员应根据相应的施工专业按要求备案);

2.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钢结构工程等相关施工经验,建设方包括但不限于铁塔公司。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的,则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

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5)在“信用中国网”被公示为失信人的;(6)在施工项目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的。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本项目施工服务中,主体、关键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室分集成服务、传输施工、微站建设)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如中标单位拟将部分非主体工程进行分包,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分包的单位,并提供该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后续如该分包单位需要更换或新增,经铁塔公司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2)对于本项目中涉及需要钢结构工程专业资质的杆塔工程量,要求由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投标人如不具备该资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分包的单位,并提供该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3)对于本项目中涉及需要地勘、物探、地基及桩基础检测资质的工程量,要求由具备地勘、物探、地基及桩基础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投标人如不具备该资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分包的单位,并提供该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4)对于本项目涉及的变压器引电施工,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分包的单位,并提供该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02日至2019年12月0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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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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