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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潘塘街道办事处潘塘街杨村花朝原生态小镇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12-08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潘塘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潘塘街杨村花朝原生态小镇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潘塘街杨村花朝原生态小镇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JX-ZB-2019-32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潘塘街道办事处关于潘塘街杨村花朝原生态小镇建设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等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1、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本项目所需要的服务;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造价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及5年以上工作经验;审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及5年以上工作经验。,须提供劳动合同、近半年(2019年05月至2019年10月)本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具有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4、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需配备的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名,造价员不少于2名,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半年(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本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5、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10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造价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造价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6、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三个月的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8、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能提供公司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9、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承诺函),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2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19日 15: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09日 09:00至2019年12月1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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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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