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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12-10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C-2019120473G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项目为对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食堂进行承包,提供2020年整年的食堂服务,直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23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1日 09:00至2019年12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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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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