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稳外贸提质增效和云南省商贸进出口专项经费项目评审服务采购
1.2项目编号:SZZB-19W098
1.3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采购预算 |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购买项目评审等业务咨询服务 | 1 | 项 | 100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1.4项目完成期: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1.5成果提交地点:云南省商务厅(用户指定地点)。
1.6报价方式:本项目整体报价、整体成交,不允许拆分或漏项。
1.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情况声明原件。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最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证明文件,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审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六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2.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评审。
2.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应提供《关于联合体、分包和转包的情况声明》。
2.10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若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其授权的直属分支机构,则还须具备有效的执业证书;分支机构还须提供总部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及总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投标证明文件》原件。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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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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