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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上庄镇皂甲村南道路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12-16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庄镇皂甲村南道路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庄镇皂甲村南道路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TC1908CN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预算金额:3787051.13元,分为两个包,第1包:道路工程,预算1707069.93元,工程控制价:1704009.82元;第2包:路灯工程,预算2079981.2元,工程控制价:1955444.84元。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任意一包进行响应。
采购需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解决现状道路存在的问题,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同时美化村庄环境。道路工程:主要对上庄镇皂甲屯村南原有道路进行拆除和修复。西起上庄路,南至甲屯路岔路,全长808.237米。包括但不限于旧路处理及拆除工程、路面工程、附属工程、交通工程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路灯工程:路灯工程包括皂甲屯村路路灯工程、外电源工程、混凝土包封、直线井、组合式箱变基础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工期要求:第1包道路工程: 45日历日,第2包路灯工程: 60日历日。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磋商。4.第1包道路工程: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第2包路灯工程: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下述资格:第1包: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第2包: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7. 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及本企业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均需已办理进京备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8.70511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27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6日 09:00至2019年12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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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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