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选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机构;
项目编号:云鼎招字2019-HHGT-03;
3、采购目的:为红河州提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服务;
4、采购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符合招标要求及项目实施特点的合格磋商人,组织专家对红河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以及在建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评审。(本次招标确定2020年—2022年进行项目评审机构2家,服务范围: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内下属县市单位按服务需求可自行选择)。
(详见竞谈文件)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磋商申请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具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同记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磋商申请人资质要求:评审专家组长需从事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具有副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长期从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完成过类似项目编制或评审工。,评审机构需建立水文、地质、造价、采矿、土木工程、测绘以及涉及林业、环保方面专家库。
3.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度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2017年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以上类似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
3.6、磋商申请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8年1月份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款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7、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磋商申请人的信用记录,由竞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注:(1)磋商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评审时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被否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所示的资格条件,我招标代理机构只审查公告中要求携带的资料,不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磋商申请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3.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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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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