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2022年裕华区等6区县铁塔拆除回收补充项目变更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2022年裕华区等6区县铁塔拆除回收补充项目进行比选公告变更,变更公告如下: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2022年裕华区等6区县铁塔拆除回收补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2022年裕华区等6区县铁塔拆除回收补充项目(HBTZ-SJZTT-2203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石家庄裕华区、桥西区、鹿泉区、晋州市、高邑县、栾城县铁塔的拆除回收项目,拆除回收指:施工单位根据铁塔公司要求,将铁塔拆除并现场回收相关塔材,不入铁塔公司库房。
预计拆除回收铁塔数量明细如下:
塔型 | ||||||||
地面单管塔 | 地面非单管塔(角钢、三管) | 其他(楼面、抱杆、H杆) | ||||||
单管(座) | 美化灯杆(吨) | 参考重量(吨) | 角钢(座) | 三管(座) | 参考重量(吨) | 抱杆(座) | H杆(座) | 参考重量(吨) |
12 | 3 | 130 | 11 | 6 | 120 | 40 | 30 | 40 |
备注:统计数量为预估拆除回收数量,本项目以框架协议+订单模式实施, 具体执行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
■一家
□ 家:
1.8本项目最低限价
□不设置最低限价
■设置最低限价:最低限价单管塔、非单管塔为1654元/吨(不含税),其他塔型为616元/吨(不含税),参选人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其应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石家庄裕华区、桥西区、鹿泉区、晋州市、高邑县、栾城县铁塔的拆除回收项目,拆除回收指:施工单位根据铁塔公司要求,将铁塔拆除并现场回收相关塔材,不入铁塔公司库房。
2.2工期:订单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工。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
2.4施工质量标准:详见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3.2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等级或以上资质;
3.4参选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参选人2019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须至少具有1项同类项目(铁塔拆除或铁塔新建)的相关业绩;
3.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7年10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7年10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河北省石家庄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同类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12)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5.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2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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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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