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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干化车间新增环境除臭系统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2022-12-19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干化车间新增环境除臭系统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干化车间新增环境除臭系统改造项目,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计划在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干化车间内新增一套环境除臭系统,包含设备及附件的采购和安装服务、调试运行等。

2.2、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主体设备质保24个月。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并经比选人验收合格交付。

2.4、施工周期:设备全部到货,经验收合格后,自比选人给出的安装时间之日起15 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并经比选人验收合格。

2.5、交货地点:所有设备由投标方自行运到比选人指定地点(项目施工现场),经比选人开箱验收合格后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环保技术服务及销售资质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3.3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取得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低压开关设备,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3.5 质量及服务承诺要求

3.5.1 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中的技术、安全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6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6.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 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6.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3.7 以上所需提供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9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2年 12月19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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