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006-19123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碎石一批 ,本次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义乌市商城大道(雪峰东路-浙医四院)隧道工程西起雪峰东路西,桩号K-1+862.432,东至浙医四院东,桩号K5+905.4,全长约6.04km,采用地下隧道结合地面道路的建设形式,城市主干路标准,地下隧道和地面道路均采用双向6车道规模,设计车速60km/h。全线共布置10条进出转换匝道,6条地库联络通道(含远期右转过江匝道)并布置管理用房1处,通风塔2处。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沿商城大道北线隧道布设,本工程合建段全长约3.867km,涉及2站3区间。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市政隧道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地面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河道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管线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交通疏解等。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1.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
1.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报价人应具有碎石供货等工程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碎石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代理商和其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不能同时参与投标;符合询比价文件要求,并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对报价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需求一览表
1、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义乌市商城大道隧道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碎石,采购数量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碎石 | 5-10mm | 吨 | 4000 | |
2 | 碎石 | 20-30mm | 吨 | 1000 | |
合计 | 5000 |
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招标范围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询比价文件范围内碎石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2、交货时间:2020年1月10日第一批到货,剩余量根据实际施工进度要求按批次到货(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3、交货地点:义乌市商城大道隧道工程项目指定施工地点或采购人指定的其他交货地点。
4、质量要求:
(1)碎石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有害物资、坚固性、强度、表面密度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吸水率、碱集料反应、含水率和堆积密度等各项指标必须不低于GB/T14685-2011相关技术标准。
(2)对于所供碎石表面泥块/规格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收。如送到现场的碎石观感质量和尺寸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投标人必须1天之内将不合格碎石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投标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3)投标人所供碎石化学成分检测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采购人的抽检。
(4)计量方式:以吨计量,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5)检查碎石的外表质量,外观检查不应有污染现象。
5、其他要求:满足买方的现场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