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yl-jnsw-0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列入本次物业管理的面积有25239.7平方米,内容有保洁服务、保安服务、会议服务、前台接待服务、工程水电服务、园林绿化及院区卫生清扫服务及职工餐厅的管理与运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6、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7、供应商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公安机关核发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可(需加盖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9、须提供公开报价前6个月任一时段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公开报价前6个月任一时段内纳税的凭据;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13、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1月17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1月06日 09:00至2020年01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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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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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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