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建阳区发行库等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FJGC-FS-C-2019-416
一路5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逸轩/180059998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云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1;品目号:1;项目名称: 建阳区发行库等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用途: 编制;数量: 1项;招标项目的性质: 2.1总论:包含项目概况、编制目的、依据;2.2项目提出背景及建设必要性;2.3场址及建设条件:包含选址及场址现状,选址合理性分析,建设条件等;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编制项目建议书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2.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2.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2.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1月16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1月03日 08:00至2020年01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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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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