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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巴中市南江县2023年-2026年摄像头电力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01-09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巴中市南江县2023年-2026年摄像头电力保障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巴中市南江县2023年-2026年摄像头电力保障服务采购项目、CITCC-SCTT2023-05。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不含税金额1238301.89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金额1312600元。采购比选结果适用范围解释权归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所有。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1327.22(元/站/年)为最高限价,参选人不含税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参选。采购内容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比选范围包括对摄像头设备、电源系统、电力环境及线路的维护和巡检、监控系统的用电保障等服务,保障客户设备正常使用。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三年。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质量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3.3.类似业绩:参选人具备自2019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80万元(含)。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电力保障服务类;

②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发票;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发票(评审时以订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发票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④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4.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且2020和2021年度财务报告中营业收入的年平均值不低于80万元(含)。

注:

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

3、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

3.5.企业资质:参选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两项有效的资质:

(1)具备以下a,b,c三项资质之一: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等政府授权单位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等政府授权单位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c.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等政府授权单位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五级(或以上)资质;

(2)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6.三类安管人员:(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或授权)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者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或授权)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或授权)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服务队伍:参选人须至少配置1支服务队伍,每支服务队伍不少于2人(至少1人具备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部门或以上两部门的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1人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部门或以上两部门的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持证人员不能是同一人)。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9.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电力保障服务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中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1月10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1月12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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