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人:昭通市昭阳区乐居镇中心学校
2.2项目名称:昭阳区乐居镇第一中学实验室设备采购
2.3采购内容:教学专用仪器1套。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采购预算(报价上限):95.8127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及要求;
2.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2.8交货地点:昭阳区乐居镇中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除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依法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所投部分产品的生产或相关经营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8)任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2019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则须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信誉要求: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01 月10日至0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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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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