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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官渡区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综合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基建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0-01-09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官渡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官渡区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综合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基建项目监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官渡区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综合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基建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ZL66192-ZQF2013001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安全加固改造监理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2.2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3.7.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3.7.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供应商一致); 3.7.3省外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应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文)的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8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1月20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1月10日 09:00至2020年01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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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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