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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涵闸河道管理处瘦西湖引水总泵站管线局部调整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01-13
扬州市涵闸河道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瘦西湖引水总泵站管线局部调整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瘦西湖引水总泵站管线局部调整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SJGCG-2020-F012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瘦西湖引水总泵站管线局部调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 磋商响应函(原件)2 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集中考察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递交提疑文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5.6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1月23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1月13日 09:00至2020年01月17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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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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