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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米东分院综合病房楼房屋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2020-01-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米东分院综合病房楼房屋租赁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米东分院综合病房楼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XJTF(JB)2020ZF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米东分院综合病房楼房屋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委托,为规范医院房屋出租行为,增加房屋出租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米东分院综合病房楼房屋租赁项目进行招租,欢迎合格投标人前往招标代理公司报名,购买竞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米东分院综合病房楼房屋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XJTF(JB)2020ZF121

三、项目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米东分院综合病房楼房屋租赁(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5)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注: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资料。

五、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4日

(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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