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辰区气象监测预警站建设(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TGJT-2019-C-1013
一重大楼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北辰区气象监测预警站建设(监理)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762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5.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36.39平方米(包括气象监测预警站2227.55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8.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15平方米。建设气象监测预警站1栋、地面气象观测场及其配套设施等,总投资额 2856.93万元,建安费2415.7万元。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实行“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2、监理期限:2020年03月15日至2021年09月13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投标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止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6.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供应商派驻到项目履行监理服务的总监或总监驻场代表必须长驻现场,在施工现场如发现上述人员整日漏岗,每发现一次由采购人开具扣除监理酬金1000元的罚单,累计超过三次漏岗扣除监理酬金总额5%并通知供应商撤换上述相关人员;投标文件中所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应与实际驻现场人员相符,不得顶替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本条款将纳入监理合同。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2月10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1月14日 09:00至2020年01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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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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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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