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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1-16
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RSD20201103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用途:食材采购配送预算金额总合计约为:¥900,000.00元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服务期: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4)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5)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5.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2月04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1月17日 08:30至2020年01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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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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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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