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关于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基础数据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陕瑞招字第【YL202002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协助完成榆林市税务局专项检查基础数据分析各项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申请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投标担保函;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2月13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2月03日 09:00至2020年02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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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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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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