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沙坪坝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高滩岩污水处理工程原设施接触氧化池、沉淀塘应急污泥处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沙坪坝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高滩岩污水处理工程原设施接触氧化池、沉淀塘应急污泥处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沙坪坝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梨高路1号高滩岩湿地公园内。
项目内容:高滩岩污水处理工程原设施接触氧化池、沉淀塘应急污泥运输及合法安全处置。此次污泥处置量暂定2000m?(约2000吨),污泥处置量以过磅单为准,按实结算。
项目服务期:一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承诺能满足高滩岩的污泥量的处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负责污泥运输、处置等一切相关事宜,同时做好污泥跟踪和记录工作,并报告给比选人于以备案。以上整个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责,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须保证在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及时进行污泥的转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另需提供《委托合同》及第三方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6 投标人负责准确统计出污泥处置数量,称重时,双方派员监磅,称重磅单应记载毛重、皮重、净重并且由双方监磅人员共同签字认可。投标人应确保称重设备可靠、准确并经相关部门校验核准,状态正常,不得擅自更改称重系统。投标人应根据磅单称重数量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污泥转移联单的记录和签收,联单签收后复印留底与磅单共同作为依据进行验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的污泥处置满足相应标准规定,且具有相应的处置能力,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今处置污泥单个1500m3以上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提供复印件)。
3.8投标人需取得环评或批复文件并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9投标人中标后,应出具污泥处置去向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0投标人须保证各项处置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处置污泥技术要求的最新版本,并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1投标人须保证污泥全部由本单位进行处置,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进行处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2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03月03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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