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005-230009
1、采购条件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中电建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总承包部坂田工区(一)项目经理部所需钢筋混凝土顶管,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该项目工程款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五分局承建的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深圳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河流水务工程施工1标(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坂田工区(一),属于市政水环境工程。依据2021年建设目标,将全区水污染治理及内涝整治工程分为“三大流域、两个方面”进行项目梳理,其中三大流域是指龙岗区辖区可按深圳河流域、观澜河流域、龙岗河流域划分成三个排水相对独立的片区开展治理;二个方面:一是水污染治理,主要包括正本清源查漏补缺、雨污分流、暗通整治以及总口、点截污整改等内容;二是内涝整治,主要为内涝及积水点治理工程。
2.2.招标范围: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深圳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河流水务工程施工1标(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坂田工区(一)项目经理部钢筋混凝土顶管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F型钢筋混凝土顶管(Ⅲ级) | DN800 | 米 | 150 | 附带胶圈 |
2 | F型钢筋混凝土顶管(Ⅲ级) | DN1000 | 米 | 240 | 附带胶圈 |
3 | F型钢筋混凝土顶管(Ⅲ级) | DN1200 | 米 | 200 | 附带胶圈 |
4 | F型钢筋混凝土顶管(Ⅲ级) | DN1350 | 米 | 10 | 附带胶圈 |
5 | F型钢筋混凝土顶管(Ⅲ级) | DN1500 | 米 | 130 | 附带胶圈 |
6 | F型钢筋混凝土顶管(Ⅲ级) | DN1650 | 米 | 50 | 附带胶圈 |
备注:以上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12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交货,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推迟则顺延。
5、交货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中电建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总承包部坂田工区(一)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地点,当有多个施工区域导致运输距离增加时不对报价人进行费用补偿。
6、质量技术要求
6.1.钢筋混凝土顶管的强度及管道的制造是《顶管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JC/T640-2010)、《给水排水工程顶管技术规程》(CECS246-2008)。本项工程用于钢筋混凝土顶管验收严格按上述标准执行。
6.2.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供货时随车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质量证明文件。无论合同是否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均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技术标准。
7、结算周期、支付方式
(一)材料价款的结算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报价人凭招标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一式四份)和《收货清单》(当期收货凭证的汇总),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8日前到招标人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
(二)付款及支付方式
报价人于结算后次月10日前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招标人办理本期结算款80%的付款手续;招标人于结算后第2个月10日前向报价人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报价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规、合法及真实性负责,如通过查验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报价人无条件重新提供合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报价人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若因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则结算单价调整为:调整后含税单价=【调整前含税单价/(1+调整前增值税税率)】*(1+调整后增值税税率)。
合同货物的支付以银行电汇为主,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选择银行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货款。报价人若变更本合同的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应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其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招标人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1510000205804264E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
电话:028-8446171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二支行
账号:51001426208050669266
8、质量保证金
报价人所供货物的质保期为12个月。质量保证金按照招标人当期应付结算款的3%暂扣,当期货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30日内由招标人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9、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20000(大写:贰万元整)。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电建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总承包部坂田工区(一)项目经理部收取。具体缴纳要求如下:合同生效后,报价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一次缴清: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履约担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并结算完最后一笔货款一直有效。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10、投标保证金
10.1金额: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10.2缴纳方式: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报价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
11、价格组成及调整
11.1.本询价涉及的钢筋混凝土顶管综合交货单价组成如下:
综合交货单价:包括合同货物(含安装附件)出厂价格、保险费、包装费、运输费、装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抵现场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免费提供专用工具和现场安装指导服务)、产品识别编码,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包括其他运抵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本合同的综合交货单价不含卸车费。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元。
3.2.合同执行期间的调价方式
结算单价:经评审的综合交货单价进行结算。结算单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调整,六个月后,以原材料中水泥和钢筋涨跌幅度为调价指标,原材料中的水泥和钢筋分别以中国水泥网华润牌水泥P.II.42.5.R和我的钢铁网深圳市“韶钢”品牌螺纹钢Φ8-Φ10mm2022年5月(基准月)平均值为基准,合同执行期间结算月原材料报价平均价浮动±5%内,结算单价不予调整;原材料报价平均价浮动±5%以上,对超过5%部分,按原材料各自成本比(水泥取值0.25,钢筋取值0.5)和在单位产品占比系数(系数取固定值0.4)同比例折算调整。
调价方法:
以水泥、钢筋网站结算月平均价相对于基准月平均价对比,材料涨跌幅分别计核,发生变化的,按以下方式调价:
1)当原材料涨跌幅>5%时,调整额=[(水泥涨跌幅-5%)×0.25+(钢筋涨跌幅-5%)×0.5] ×0.4;
2)当原材料涨跌幅<5%时,执行采购合同结算价格,不调价。
(中国水泥网:www.ccement.com;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
12、计量及验收方式
12.1.钢筋混凝土顶管计量
钢筋混凝土顶管按米计算。
12.2.钢筋混凝土顶管验收
12.2.1.报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报价人应于货物启运前1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人,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和重量、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招标人安排出厂前验收和到货接收。如果报价人未通知招标人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负责。
12.2.2.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招标人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外观、数量检验及抽样复检。交货时招标人仅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及外观进行检查,同时对需复检物资按规定抽样实施复检。招标人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报价人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12.2.3.数量验收
招标人对报价人所到货物数量的验收方法,可进行称重验收、过磅验收、量尺验收及理论计重验收,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相应国家标准的,招标人可拒收,报价人需承担产品质量缺陷的相关违约责任。报价人未在场参加验收的,视为报价人认可验收结果。
双方共同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报价人供货到施工现场并安装完毕且闭水试验合格的数量、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在未做闭水试验前,若招标人在送货单上签字,则该签字仅代表对到货管材数量及表观质量的确认。若管材闭水试验不合格,报价人应立即处理,直至合格。闭水试验未合格的管材招标人一律不办理结算。
12.2.4.外观验收
管材要求外观颜色一致,内壁光滑平整,内外壁无可见蜂窝及麻面,管身不得有裂缝,管口不得有破损、裂口、变形等缺陷。管材的端面应平整,与管中心轴线垂直,轴向不得有明显弯曲出现。
12.3.取样送检
12.3.1.货物应在同一批中抽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性能检查,必要时进行全面测试。报价人所供产品偏差必须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否则招标人拒收。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报价人承担。
12.3.2.报价人未在现场见证取样过程,视为报价人认可样本截取方式及检验结果。
12.4.报价人在接到招标人书面或电话异议后,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负责处理。如报价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未进行处理,招标人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处理,其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报价人承担。招标人保留向报价人索赔的权利。
12.5.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招标人有权拒绝签收,报价人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报价人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招标人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12.6.报价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钢筋混凝土顶管的数量的抽查核实工作。若因报价人不配合引起的误工、延工,人工和机械损失、时间过长造成砼损坏等一切后果由报价人承担并赔偿损失。
12.7.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派技术和商务人员到报价人的仓库查看。
12.8.钢筋混凝土顶管到工地时由招标人负责卸车。
12.9.报价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人ISO14001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OHSAS180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13、报价人资格条件
13.1.注册资金: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13.2.报价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3.报价人近一年具有与本次询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材料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13.4.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2年内的钢筋混凝土顶管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钢筋混凝土顶管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3.5.报价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安全体系证书等相关资信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1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13.7.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3.8.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13.9.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3月 26日17:00前在平台注册、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