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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外市电引入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2-18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外市电引入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外市电引入工程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具有服务能力且满足资质要求的服务提供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外市电引入工程项目

1.2项目编号:YNTTLJ202001

1.3项目实施地点:丽江市。

1.4采购内容:丽江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电力引入施工,采用250kvA箱式变压器(纯铜),包含接入至办公楼总配电房及每楼层低压开关柜,供电局验收开户通电为准,交钥匙工程。本次采购预算包括完成综合办公楼电力引入施工的材料费、管道开挖及土建施工、电力报装搭接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完成本服务服务的全部费用。

1.5含税预算金额:33万元。

1.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由1家成交人负责。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工期:60日历天。

1.10验收标准:以供电局验收开户通电为准。

二、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应答人应全部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主体登记要求: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应答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应答人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和税务事项通知书;(2)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

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须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应答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种类型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能源局核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要求为:承装、承修、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4.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控股股东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5.应答人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在最近三年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19时00分至2020年2月24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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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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