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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分公司2023-2025年越秀区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项目[ZJZB-2023-12200]-比选公告
2023-03-28

广州分公司2023-2025年越秀区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广州分公司2023-2025年越秀区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项目 ,(比选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122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为中捷通信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参选。

1.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人民币 万元)(含税)

系统集成服务(万元)

设备代购

(万元)

服务地点

1

广州分公司2023-2025年越秀区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项目

185.00 

50.00

135.00

广州


1.2     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的规模、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1)比选范围:广州分公司2023-2025年越秀区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项目,提供1、越秀区公安监控指挥中心运维保障服务,2、应急指挥调度会议系统设备更换及运维保障服务,3、保障服务:对越秀区分局视频会议系统进行保障服务,保障会议系统设备的正常使用,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后2年。

(3)交货地点:广州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85.00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1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2 参选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销售同类项目产品的相关经验(同类项目产品:即全国范围内显示屏(含拼接屏或液晶屏或拼接单元监视器或显示器等同类设备)相关的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参选人进行参选。参选人在提交参选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本项目主要产品(显示屏)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0)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3月29日08时30分至2023年3月31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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