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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人民医院负压隔离病房改建(紧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03-01
彭州市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彭州市人民医院负压隔离病房改建(紧急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彭州市人民医院负压隔离病房改建(紧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川至善采招 [2020] 0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彭州市人民医院负压隔离病房改建(紧急采购)项目、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5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三)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叁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2.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许可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所投产品涉及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4.供应商所投产品涉及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仅提供备案凭证)5.如为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03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01日 15:00至2020年03月0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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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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