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LF0120SZ00QY2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三)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注:1)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13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03日 09:00至2020年03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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