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投厦门进口汽车贸易博览中心装修改造提升工程(原出口加工区综合监管海关楼一楼)
项目编号:2020-DFTP-SH101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谈判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最近一期的年报或季报,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者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1.5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谈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并提供相应的信用记录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3月02日 08:30至2020年03月06日 11: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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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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