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DHYN/ZB-2020-030
2、项目名称: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车辆维修保养、油料采购项目C包(二次)
3、采购内容: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采购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周期:本次服务期限为一年,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项目采购预算: C包:78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一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及应急处理能力;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信用查询: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特定资格要求:
C包:公务用车车辆加油服务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油品齐全)标准的供货渠道,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防火安全符合国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全年7*24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能力;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磋商证明文件。
2、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需要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的法规依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相关规定,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鼓励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5、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本项目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适用 □不适用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供应商于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