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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村文化广场公厕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3-10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永安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安村文化广场公厕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安村文化广场公厕

项目编号:GZSKST20-B01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永安村文化广场公厕;2、项目内容:永安村文化广场公厕,具体内容详见需求书内容;3、采购预算:本项目总建安工程费用为人民币577266.7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23262.76元)。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没有在建记录的,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4、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72667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20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10日 09:00至2020年03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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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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