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南郊水厂优质水车间前置碳罐更换填料(颗粒活性炭)采购 | 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谈判时按要求提供);3.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卫生安全检验合格证明;4.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5.近三年(截止时间为谈判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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